1.大浪淘沙观后感

2.急求一篇《小鬼当家》的影评500字。急急急!

3.**<大浪淘沙>观后感地址~~~

4.《闪灵》中黑人老头家的装饰有何象征意义

凶相 影评_

《闪灵》是由华纳兄弟出品的恐怖片,由斯坦利·库布里克执导,杰克·尼克尔森、谢莉·杜瓦尔和丹尼·劳埃德参加演出,该片于1980年5月23日上映。

闪灵的剧情简介 · · · · · ·

? 作家杰克·托兰斯为了寻找灵感,摆脱工作上的失意,决定接管奢华的山间饭店。曾经有传言说上一任山间饭店的管理者曾经莫名的丧失理智,残忍地全家之后自杀。专心于写作的杰克-托伦斯看中了饭店的偏远幽静,不顾好友托尼的劝告,决定带着妻子温蒂和儿子丹尼一起住进了这间豪华饭店。他们在新家里制定了新的,杰克还专门为自己设计了专心创作的休息室。

? 纵然他们的很好,但搬入新家以后的杰克始终无法专心写作,他开始出入饭店的酒吧等场所,大脑中不断出现各种幻想,血腥而真实。杰克还看到了上一任管理者的幽魂,他不断诱导杰克杀死自己的妻子和儿子。妻子温蒂无意中看到了杰克的稿纸,开始注意起杰克,温蒂发现越来越反常的杰克让人感到莫名的恐惧。

? 此时,不幸再次袭来,温蒂发现他们的儿子意识越来越混乱。无奈,温蒂决定求助别人,当温蒂拿起无线电时,杰克却凶相毕露,不但打坏了无线电,还毁坏了雪地车,穷凶极恶的他杀死了前来探视他们的托尼,并向自己的妻子与儿子举起了疯狂的斧头。

影评:转自 Another version

闪灵”一词是根据原著“shining”翻译而来。很多影评说,它在本片中是第六感的意思。这一点我不完全赞同。在反复温习了此片不下十遍之后,我给“闪灵”一词下了一个自认为比较准确的定义——遥感能力。如我们所知,第六感通常是用于感应未来可能发生的事,或者是在危急状况下协助人们作出正确抉择的一种能力,更多地可以说是直觉。而遥感能力,既可以穿越未来,也可以重现已经发生的事。它决不等于单纯的直觉,它是由主观意念和客观环境相互刺激作用产生的,在某种程度上讲,它等同于潜意识的超前反应。

在大致了解了闪灵的意义之后,让我们将这部影片的各个细节从头温习一遍,值得一提的是片中多次运用到流动的拍摄角度,光影的效果非常出色。

影片开头是主人公Jack来到overlook hotel面试管理员的职位。负责人告诉了他10年曾在这里发生过的一件惨案:上任管理员Charles Grady在冬天的某一天将妻子女儿砍死,并开枪自杀。镜头切换,Jack的妻子Wendy和儿子Danny出场。一开始,Danny就提前知道了爸爸的面试将会成功,这是Danny的闪灵第一次启用。

而负责人带领Jack全家参观酒店的时候,Danny的闪灵第二次启用了。他在游戏室的门口看见了之前在他梦中出现过的双胞胎姐妹。带着疑问和一丝恐惧,在同样有着闪灵的黑人厨师Dick面前,Danny提到了237房间。

紧接下来,导演以日记的形式将情节的发展展现给了观众。

1、a month later

Jack早上醒来,对Wendy说,自己对这个地方似曾相识。下午,Wendy带着Danny进入树篱迷宫嬉戏,而Jack身在其外,却从桌上的迷宫模型中看见了Wendy和Danny。

2、Tuesday

天气预报告知,丹佛市即将面临一场暴风雪。Wendy去告诉Jack这一消息,意在提醒大家早作准备,结果Jack说她打断了自己的写作思路雷霆。还订下了以后不得随便进入打扰他的所谓“新规矩”。

3、Thursday

这一天的事情特别简单,也尤为深刻,除了Wendy和Danny在雪地里嬉戏的身影,镜头长时间定位在Jack的脸上。他的眼神看起来呆滞而且诡异,脸上挂着神秘莫测的微笑。

4、Saturday

Wendy试图用无线电与外界联络,居然成功了。为了防止意外,她将无线电一直开着。而Danny第三次看见了双胞胎姐妹,更甚者,他看到了姐妹俩死时鲜血四溅的惨状。Danny的闪灵第三次启用,它告诉Danny,他所看到的都不是真的。

5、Monday

Danny和Wendy看着电视,Danny提出要去房间拿自己的消防车。Wendy让他不要吵醒爸爸。而当Danny轻手轻脚进入房间,却发现Jack并没有休息,而是呆坐在床沿。Jack将Danny抱起来,跟他说了一些话。Jack反复的强调自己有多爱Danny。这一段可能是整部影片中唯一让人稍感温馨的画面了,尽管Jack的说话方式和面部表情越来越让人感到诡异可怖。

6、Wednesday

Danny在酒店走廊上玩,突然一个球滚到了他的面前,他抬起头,看见他一直深为害怕的237房间不知道被谁把门打开了,好奇心驱使,他还是走了进去。

此时正在检视锅炉的Wendy突然听见Jack发狂的大叫。她跑过去,叫醒了恶梦中挣扎的Jack。Jack告诉她,“我刚做了一个有生以来最最可怕的梦,我梦见我杀了你和Danny,而且,不只是杀了,我还把你们切成一片一片……”这个时候,Danny从外面走进来,不发一言。Wendy感到困惑,走近他却发现Danny的脖子上有一大片被人掐伤的淤痕。Wendy联想到几年前Jack因为醉酒失手将Danny的手臂扯脱臼的事情,不由得怒从中来,大骂了Jack。

Jack在困扰和烦躁中走进了酒店了舞厅。此时的他,迫切需要酒精来自己,“无论付出什么代价,即使付出我该死的灵魂”,而他抬起头的时候,就看见了酒保Lloyd站在他面前,几杯酒下肚,Jack体内淤积的愤怒和委屈终于爆发了。他指责Wendy和Danny对他的人生和前途造成的影响,且一发不可收拾。

正在这时,Wendy惊慌失措的跑来告诉他,237房间有个疯女人,她才是掐伤Danny的凶手。Jack走进237房间,看到了一个全裸的女人从浴缸里走出来,亲吻他,Jack开始跟她亲吻,却在镜子里发现怀中的女人竟然是一具可怕的腐尸。他失魂落魄地跑出来,却向Wendy隐瞒了一切。

与此同时,同样有着闪灵的黑人厨师Dick预感到酒店将有不好的事情发生,于是开始试图通过各种途径与Jack一家取得联系。

Wendy要求Jack带着她和Danny下山,Jack变得异常愤怒。他拂袖而去,再一次来到舞厅的吧台买醉。

此时的舞厅正在举行一个盛大的聚会。Jack端着酒杯,被一个侍者撞倒,身上泼满了蛋酒。侍者在洗手间里为Jack小心的擦拭,无意中透露给Jack,自己的名字叫做Delbert Grady。Jack马上若有所悟,他质问眼前这名侍者,是否就是前一任那个杀死妻女的管理员。侍者起初矢口否认,但在Jack的一再坚持下,最终承认。并且,他告诉Jack,Danny正试图用他的闪灵引领陌生人来到酒店,当然,这个陌生人就是一直设法联络他们未果,决定亲自上山查探的黑人厨师Dick。

此时Danny突然怪异地叫着一个词“redrum”。Jack切断了无线电,破坏了下山用的雪地车。

7、8:00am

Wendy忍受不了精神上的折磨,决定就是否下山的问题找Jack最后一次摊牌。她手持棒球棍,小心翼翼地走进Jack日常工作的大厅,却发现Jack这段时间以来所有的作品——一大叠纸上,用不同的格式重复着一句话: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boy。(就字面上的意思是:无休无止的工作让Jack了无生趣)。同时另一间屋子的Danny再一次在卫生间的门上看到了鲜红的“redrum”。Wendy又惊又怕,Jack仿佛一个幽灵一样突然从她背后出现了。Jack开始对Wendy步步紧逼,质问她为何从不考虑自己的前途和事业,在争执中,Wendy用球棍击昏了Jack,并把他锁进了贮藏室。

8、4:00pm

Wendy发现无线电和雪地车都被破坏了。正苦思下车办法,突然Danny再一次大叫“redrum”,Wendy从梦中惊醒,发现Jack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储藏室跑了出来,此时正在疯狂地砸着卧室的门。吓得魂不附体的Wendy情急之下将Danny从卫生间的窗户塞了出去,而她自己却无法通过。Jack终于将浴室的门砸开了,Wendy无奈之下用刀割伤了Jack的手。此时Dick已经来到山上,Jack将注意力转向了攻击Dick,Wendy终于幸免于难,从卧室里走出来开始寻找Danny。此时Wendy看到了种种异像:身穿露屁股熊装为一个白人KJ的男子;舞厅里铺天盖地的骷髅头,以及头破血流,饮着血酒的侍者。Wendy拼命跑出了酒店,在Dick开来的雪地车前,她看到已经和Jack周旋了一大圈,从树篱迷宫里跑出来的Danny,母子二人拼命的爬上雪地车,终于在Jack找到他们之前逃离了这块是非之地。而Jack则在当晚冻死在迷宫。

即使你在反复多次观看这部影片之后,我相信,你也同样还有一肚子的疑问。我说过,一部好的恐惧片,必须具备的元素就是成功的悬念设置。也许你会说,但是这部影片,很多疑问都没有办法解决呀?嘘!千万不要这么说,否则我相信,库布里克这只狡猾的老狐狸正在天堂里偷偷地嘲笑我们呢!我不敢说我已经100%看懂了每一个细节,但至少关键性的部分,我自忖还能够为各位答疑。其实要看懂本片并不难,只要你掌握其中的三个关键环节:

其一、了解美国当年从西进拓荒运动到印第安人大的历史背景。我大致搜索了一下,这两件大事起讫的大致都在19世纪初到19世纪末。美国通过这两项大的运动,甩掉了一穷二白的帽子,从此踏上世界强国之列。

影片开始的时候,酒店的负责人就提到,酒店的地基是当年印第安人的墓地,甚至在修建的时候还遭到过攻击。而在19世纪,正值西部拓荒运动和种族灭绝政策进行,到了20世纪初,也就是酒店竣工之时,这两项运动均已基本结束,可想而知这富丽堂皇下面掩埋了多少印第安人的累累白骨!

有的影评认为,Jack是受到了死去的印第安人的诅咒,借杀掉自己的亲人来对美国白人展开报复,当然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不过我的观点是,Jack实际上是当年西部拓荒运动中西进的殖民者的缩影,而他的妻子和儿子,可以看作是当年惨遭杀戮的印第安原住居民的写照。为什么呢?影片中有一个最明显的提示:影片开始,Jack驾车载着妻儿前往酒店的途中,谈到曾经有一批“蓬车时代的殖民组织多纳”,葬身于这一带山脉的白雪之中,我开始也是一头雾水,不明白这个“蓬车时代”究竟做何指?但是看到最后,Jack第一次去舞厅的吧台买醉的时候,曾经对酒保Lloyd说过两句话,一句是:“白人的使命是……”,另一句是:“在货车上过了备受煎熬的5个月,我回来了……”很多人可能根本没有注意过这两句话,尤其是后一句,最初我反复不得其解,不明白为什么突然扯到“货车”?而且还在上面呆了5个月?后来我试图从货车这个单词“truck”上寻找答案。查了英汉词典,truck其中一解是敞篷的卡车,至此,我便恍然大悟,这与片头所说的“蓬车时代”是不谋而合的,只不过翻译者没有联系上下文,前后翻译并不对称,才造成了一个理解的误区。明白了这一点,再上网查询一下,很容易发现,所谓的“蓬车时代”实际上是美国西部拓荒运动的代称,由于那个时代西进的拓荒者,大多喜欢使用敞篷卡车作为交通工具,故而有此一说。

如此届时,相信观众已不难理解为何我说Jack所代表的是当年西进的殖民者。但是,他本身最初只不过是一个作家,一个事业颇不得志的作家,为何会突然转变成殖民者的缩影呢?这就是第二点我要说的。

其二、影片中到底有哪些人拥有闪灵?

当然,肯定很多人认为我这个问题白痴,当然了,影片中很明白地告诉我们,Jack的儿子Danny和黑人厨师Dick都拥有闪灵。这当然不错。但是我所要说的,是影片中隐藏得比较隐讳的两个拥有闪灵的人物。

首先,如果观众仔细地看过影片至少三遍以上,或者仔细地推敲过我上面所温习的影片细节,不难发现如下几个悬念:为什么Jack从桌上的模型就能感觉到他们母子身在迷宫何处?为什么在出事前一天,Jack做梦竟然会梦到自己杀死了妻儿而第二天他就真的开始追杀他们?为什么Jack去舞厅买醉的时候他能够看到酒保而Wendy却不能?为什么Jack走近237房间会看到那具实为腐尸的?以及为什么Jack第二次去舞厅会遇到Grady?对!Jack has the shinning too!而且他的闪灵是这部影片中运用地最为频繁和强烈的。前面已经说了,闪灵是一种主观意识和客观环境交互刺激的产物,顾名思义,闪灵能力的强弱和这二者的影响程度是成正比的。现在,让我们基于这样的理解,再来分析Jack从入住到发狂的全过程,就很顺理成章了:

Jack最初是一个收入低微的教师,生活所迫不得不转行当了作家,而经济情况入不敷出让他被迫受聘为酒店管理员。他渴望在这5个月与世隔绝的安静生活里找到灵感,写出一篇好的作品。而在生活上,似乎Jack无论怎么样努力,也始终无法成为一个好的父亲,就像他对酒保Lloyd抱怨的那样:“只要我还活着,那个……她就不会让我忘记发生过的事情。”,很显然,由于几年前酒后无意中对儿子Danny的伤害,妻子Wendy一直铭记在心,并常常借此打击他做为一个父亲的责任心和自信心。表面上,Jack为了维持家庭的和睦以及儿子的信任,他尽力戒酒,5个月来没有沾过一滴酒精,然而实际上,Wendy不断揭他疮疤,已经深深地伤害了他的自尊。加上事业上的不得志,他的心理实际上已经异常脆弱。值得一提的事,他强调他“5个月”没有沾过酒精,又说“在货车上过了备受煎熬的5个月”,上下联系可以感觉到,实际上此时Jack已经逐渐在预先接受了“多纳组织”以及“酒店的地基是印第安人的墓地”这两个客观提示下逐渐潜移默化了。

作为一个男人,在事业和家庭均不如意的情况下,最需要的是来自亲人的抚慰。但是很明显,就这一点而言,Wendy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妻子。她不知道呵护Jack摇摇欲坠的自尊,反而有意无意的打击他。她在看到Danny脖子上的伤痕之后,第一反应就是大声责骂Jack而不管真相究竟如何,同时,她也不懂得丈夫的压力是如何之大,而她应该如何去帮助他来缓解。在出事之后,她一再致意要求Jack带她们母子下山,正如Jack所说:“你有没有考虑过哪怕是一分钟?考虑过我对雇主的责任?考虑过我的前途?”当然作为一个母亲,她的行为无可厚非,但是作为一个妻子,她的行为无疑为Jack心理的崩溃打了一针催化剂。

Jack第一次走进舞厅,便是在Wendy不容分辨误解的前提下。这时候的他,心里异常愤怒和痛苦,得不到家人的谅解,前途渺茫,加上之前早已接受过的两个提示,他看到了Lloyd。此时的他,迫切希望能用酒精自己,希望有人来分担他的无助。但这时候他心里还尚存一线理智,所以Lloyd仅仅是按照他心里所希望的那样,给了他两杯酒,并没有向他提到其他。Jack内心还是渴望家人的支持,心存幻想,他走进237房间看到的美女变成腐尸,实际上是一个希望破灭的过程。当然另一个因素是,他的潜意识已经接受了之前负责人给他提到过的前任管理员在此杀妻女的心理暗示。

而当他第二次走进舞厅,是和Wendy为了下山的事情大吵一架之后摔门而去。此时的他,对妻子的理解和安慰已经完全绝望。他的心里除了愤怒还是愤怒,因此这一次他看到了Delbert Grady。这说明,此时他对妻儿的感情再也无法和他心里积压已久的不满相比了。Grady告诉他,对于妻子和儿女想要逃离酒店的做法,必须“改正他们”。很明显,此时对于Jack来说,妻儿越要逃离酒店,就是越想毁掉他的前途,越想挑战他作为丈夫和父亲的尊严,因此必须像Grady那样,及时阻止他们。

正如Wendy发现Jack手稿上的那句话: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boy。过重的压力使得Jack一直面临崩溃的边缘。然而为时已晚。Jack的潜意识已经转变成了一个一心想要维护自己尊严,为自己赢得前途和荣誉的“西部殖民者”,妻子和儿子在他眼里已经成为障碍,他的心灵已经彻底裂变异化了。

除此之外,Jack在影片中其他的地方也不断表现出他的闪灵,从最初他觉得这个地方“似曾相识”,这时他的闪灵还很模糊,不是特别强烈,是因为他还未受到大的刺激,到后来看到酒保,看到Delbert Grady,看到……随着他受到的刺激越来越大,他的闪灵也越来越强烈。

影片中另一个隐蔽的拥有闪灵的人物,便是Jack的妻子Wendy。实际上,Wendy的闪灵是很弱的,只是在最后一刻,受到丈夫发狂的巨大刺激,她才能够看到那些怪异的景象。

其三、库布里克的文字游戏

库布里克的确够狡猾,他在影片中好几个地方玩弄了文字游戏,将情节变得更加神秘复杂:

Charles Grady & Delbert Grady

不知道观众有没有注意过,酒店负责人提到过的前任管理员叫Charles Grady,而后来出现在Jack面前的那位却叫Delbert Grady,这个细节告诉我们,Delbert Grady、Lloyd或者是舞厅的一大群人,他们都不是鬼,而是Jack在无数的心理暗示下潜意识中出现的人物;鬼是不会弄错自己的名字的,只有潜意识的产物才具有这样的不确定性。所以Jack第一次看到酒保,就马上叫出了他的名字Lloyd。

2、redrum

这个单词在影片中总共出现了三次,都是在Danny口中或脑海中出现的。我想绝大多数观众应该都没有注意到这个词,或者即使注意到了,也不知所云?因为这个单词没有字幕翻译,只能靠观众基于自己对影片的理解去解释。从这个单词出现的次数和场合来看,它肯定是有特殊意义的。究竟是什么呢?

最开始,我尝试用拆词法,有两种拆法,可以拆成red+rum,也可以拆成re+drum。Rum有酒或者古怪的意思,但这样字面意义说不通,而后者可以解释成“重复敲打”,但这样发音又和影片中不相符。直到我第4次看这部影片的时候,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走入了库布里克的文字陷阱。

不知道观众注意没有,Danny脑海中出现的,以及他写在浴室门上的“redrum”,其中后面“drum”四个字母是左右颠倒的,这提示我们什么呢?对!把“redrum”这个单词倒过来看!是什么?——murder!谋杀!这样意义就相当清楚了。“re”两个字母没有倒写,可以理解为这两个字母需要强调,这样再联系起来就是“re-murder”!再次谋杀!Danny的闪灵实际上还不是特别强烈,因为他在出事之前并没有受到多大的刺激,只是长期以来和Tony交谈的习惯使他自发地运用闪灵去遥感某些即将发生的危险的事情。

蓬车时代&货车——truck的诠释

这一点之前已经细说过,不再赘述。

理解了上面我说的三点,你是否觉得这部影片不再那么难懂了呢?当然,一些小的疑问也能够相应解释了:

Danny脖子上的伤痕可以归结为他们一家三口闪灵的共同作用:Jack心里早有了“前任管理员惨案”的暗示,Danny之前受到了“237房间发生过不好的事情”的干扰,而Wendy基于早几年Jack对Danny的伤害,因此她看到了Danny脖子上的伤痕。

Jack被Wendy关在储藏室里,他是怎么出来的呢?the shinning!正如影片开头黑人厨师和Danny的对话:“有很多人拥有闪灵,但是他们根本不知道,更不知道它的力量有多大!”闪灵的力量有多大呢?还是那句话,看主观意识和客观环境的刺激程度了。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对于237房间的解释,很多影评认为。237这个数字代表的意义是美国对印第安人237天的。这种说法是没有根据的。史料记载,美国的种族灭绝政策前后持续了大约一个世纪,短短237天,绝对不可能让3000多万的印第安人口锐减到不足80万。

这部影片自问世以来,就被奉为世界恐怖片之最。编剧构思之精巧绝妙,达到了空前的程度,起码毫不夸张地说,到目前为止,这方面还没有任何一部同类**能够超越它的成就。同时,这部影片的拍摄手法也极为出彩,影片中多次运用了流动跟进的镜头,以及小孩的视角,尤其是Danny骑车经过237房间时,那一个仰视的镜头相当出色,将恐惧紧张的气氛烘托到一个高潮。此外,周围环境光与影的流动效果本身也给了观众一种诡异凄冷的气氛。

有人说,看这部影片,实际上就是看一个男人的毁灭过程。也有人说,是一部变相的印第安人血泪史。正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部好的影片,它的寓意绝对不会停留在粗浅的某一个层面。即使看一万遍,也能有新的感触。何必强要将它原本的感染力削弱呢?

女人看到的给酒保做口空格交这个镜头取材于史蒂芬金的原著.原著中,在1921年舞会上出现过两个人物,一个是出巨款投资这个酒店的富翁投资人,另一个是一个迷恋富翁的年轻男子.富翁于是调侃年轻男子,说如果他穿得像个哈巴狗,像哈把狗狗那样听话,他就允许他和他睡觉.

大浪淘沙观后感

当一个大群体没有共同的敌人时 每只小鸟就是一个个体 相互blablablabla争夺自己的利益或者地位个没完

当这个大群体出现了一个共同面对的异类时 又变得团结一心 一是因为如果这个时候不同心就自动视为退出这个群体啊日后形单影只被孤立的下场可以想象的好吗 二也是因为他们都是小鸟他们的心思和处境相同大家都是小鸟啊智商情商立场处境都是一样的啊 而大群体虽然小鸟很多 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仗势欺人 但是也不排除有片中大鸟的存在啊 所以不要自己为人多就可以做坏事了小心被秒了好吗

当一个异类想要融入这个大群体呢 表面上当然要像大鸟低眉顺眼任凭大群体对自己的排斥和眼光 默默地承受 直到另一个异类的到来了啊然后和大家一起排挤嘲笑欺负它好吗这样你就是自己人了喂 或者说本身就是异类 不需要融入大群体呢 可以利用表面上想融入大群体来好好戏耍一下这些自以为是的家伙抽死你都不带凶相的一句话不说微笑笑就可以让你们一个个光屁股好吗

第一种可能就是 大鸟就是上天派来惩罚这群小鸟的 它只是单纯友善的想和小鸟交朋友 一切都是无心之过 第二种可能就是 大鸟就是大智若愚来报复社会的(我表示深信不疑么么哒~~~~~~~)

注意几个细节 第一个是大鸟打过招呼小鸟嘲讽之后 大鸟直接就友善微笑着站在电线上去 却把一个个小鸟挤的拔脚都不能动 第二个是大鸟被啄 被啄到倒吊啄到手指头都松开也不反抗 还超级开心的帮忙加油 好像以为大家和自己玩闹 这简直是一步步铺路引小鸟来攻击它的好吗

这个最好的解决方式呢 如果是小鸟 就先表面上接受大鸟 了解摸清它之后 不喜欢它再用不动声色于无形的方法解决掉它 如果是大鸟 它的做法现成的就是很棒很棒哒 而且而且!所有人都觉得小鸟是自作自受不关大鸟的事情啊以退为进退避三舍孙子兵法这只大鸟不要懂得太多啊——这就是我一直深信不疑这只大鸟的完美作案简直就是大智若愚腹黑来报社的人间楷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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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浪淘沙观后感

前段时间我曾为某震惊全国的突发写过篇帖子,没想到在各大论坛发表后只有三个结果,一是锁帖,二是封帖,三是根本不放出来,即便收藏在自己的博客里,也被管理员给偷偷删掉了。眼见辛辛苦苦写的帖子落这种下场,直气得我大热天里手脚冰凉。想来想去,直到今天我终于大彻大悟,我虫虫在这里向各位斑竹郑重承诺:“从今以后再不写此案的任何帖子,其它任何帖子也决不出现涉案人的姓名。”

今天写的帖子和这就一点关系都没有了,是想和大家探讨一部著名的革命传统教育**,算是一篇影评吧。这部**也许很多人都看过,是以前珠江**制片厂的《大浪淘沙》,**里的主人公叫靳恭绶,是民国时山东的一个农民青年。**刚开始的时候,正是他逃命在外之日。

原来他的父亲和当地的地主有某种债务纠纷,因他父亲到期未还,和地主发生了争执,也许是地主要债要得急了点,也许是靳老爹心路窄了点,到了晚上靳老爹居然上吊死了。气得靳恭绶抚尸大哭。

“我也不是好惹的!”**里靳恭绶向朋友们回忆往事时咬牙切齿地说道:“当晚我就去地主家放了一把火,还把地主一家给杀了。”

从此他浪迹江湖,结识了几个类似的江湖朋友,悠闲之中还认识了谢晖、刘芬等漂亮MM。经谢晖介绍,几兄弟一同去济南报考了军阀张宗昌的公费师范学校。张宗昌虽说是大字不识的军阀,却对知识分子格外敬重,学费全免外,还全额资助师范生读书。说来也怪,这种学校不仅连我们现在政治审查都没有,连都不看,根本不管考生是不是在逃犯就录取了这些人。

按说靳恭绶等犯被张宗昌收留,有吃有喝有钱花,摆脱了流浪生活,总该对人家感恩戴德了吧。可是恰恰相反,靳恭绶业余时间除了和漂亮MM谢晖谈情说爱——“谈人生,谈理想,谈宇宙”以外,都花在各种反对军阀的政治活动上,甚至多次组织参与反对当局的油行四威,每当与前来驱散“不明真相的群众”的警察搏斗的时候,他总是冲锋在前。最后这几个人还嫌闹得不解气,干脆一跺脚去了湖南报考军校,穿上军装扛起枪,痛痛快快地干起了大事业,直到跟着上了井岗山。

影片从未对靳恭绶因债务纠纷的事情有过任何指责和歧视,也不提倡什么“偿命”、“依法治国”、“普法教育”,更未象现在某些自以为自己多么理性网友那样,动不动就很麻木地样子说什么:“凡是生命都应该珍惜”,“为什么不去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啊?”要求被压迫者单方面去体谅压迫者,以换取所谓的“和谐”。相反,这部影片却用这样一个个情节证明了一个伟大的道理并大为赞扬,那就是“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以此说明靳恭绶作为劳动人民的代表,天生觉悟就那么高,用刀子去处理债务纠纷,去报仇,处理得很对!

除了他的结义三弟余鸿奎而外,影片中几乎所有角色都接受靳恭绶这么做,认为这么做“很正常啊”。只有那被塑为反面角色的三弟余鸿奎在和靳恭绶吵架时,忍不住骂了他一句:“犯”。而靳恭绶被骂时不仅不忏悔,反而觉得受了污辱,反而觉得自己理直气壮,气得凶相毕露,动手打了余鸿奎一拳。最后这个反对报私仇的余鸿奎在影片当了叛徒,被兄弟们打死,而当过犯的靳恭绶从未为那些被他杀掉的人去抵命,因为他后来已经从政了,刑事责任一笔勾销。

靳恭绶在影片中被塑为英雄,可见,因一些小事去放火报私仇,起码在旧社会,乃至在拍摄该影片的上世纪六十年代,无论是民间还是官方,都是广为传颂并广为提倡的,是一种英雄的象征。我就不知道这事情要是发生在现在,民间和官方是怎么看的?是否也一致认为,在受到冤屈时可以不经法律途径自己解决,或者在寻求法律要求赔偿而不能如愿后提倡这样去自我解决呢?

我不知道人类的观念在短短时间里怎么会变得这么快?反正我是很羡慕以前的那种生活的,你看,江湖有那么多供各路好汉的容身之所,广阔天地,大有作为。你看,国家有那么多可以施展抱负的地方,不需户口不需,更没听说过暂住证,流窜犯也可以报考大学甚至军校,由国家花钱供流窜犯读书,流窜犯还可以随时携枪潜逃去“起义”。这在我们现在感觉不可思议的事情,在那时是那样的简单……

而现在的青年人呢?好象生活在笼子里,办任何事情都要先办好无数的证件,得被人审查无数遍才能考试,就是考上了还不一定有钱去读,只好在家当“宅男宅女”。要是发生流窜犯考取大学隐藏起来的事情,会被当成奇闻登在新浪搜狐网易的首页。

想到这些,我越发感到困惑了,我们这个社会是在前进呢?还是正好相反呢?难道活动范围越来越小,才算是发展吗?难道自由越来越少是前进吗?难道法律越来越多,多得律师也记不住,一不小心就算犯了法才算是进步吗?难道受了冤枉,法律解决不了,还不允许取自己的方式去追求公正,才算是文明吗?

我脑子有点乱了,今天借这部**向大家请教请教,看哪位有高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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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浪淘沙>观后感地址~~~

寒里,我和爸爸一起欣赏了心仪己久的美国**《小鬼当家》。片中的小鬼kevie真是又机灵又勇敢。有一次,四个坏蛋偷了美国国防部的机密电脑芯片。刚巧,这芯片被弄巧成拙地装在邻居老太太送给他的遥控赛车里,坏蛋千方百计,不择手段地要抢回芯片,而我们的小主人公为了保护芯片,也为了保卫自己的家,与坏蛋展开了一幕幕搞笑而富有智慧的斗争,让人既笑不已,又不得不由衷佩服小主人公的机智,他巧妙地设下各种各样的陷阱,把坏蛋整得死去活来,出尽了洋相。最后,小鬼战胜了坏蛋,救出了被坏蛋的邻居老太太,受到了大冢表扬。

这部**对我的影响很大,一直以来,我的胆子都很小,连一个人单独睡都不敢,每晚都缠着爸爸妈妈陪,而和勇敢机智的美国小男孩儿比起来,我觉得很惭愧。其实现在想起来,一个人睡觉有什么可怕的呢?那“V化还一个人与坏蛋周旋,最后还制服了他们呢。相比之下,我真的好怯懦呀。我一定要向小鬼学习,克服心中的恐惧。俗话说得好:“困难好比一座山,看你敢不敢登攀,胆小永远站山下,勇敢就能上顶端。”相信有一夭我会比**中的小鬼更勇敢。

《闪灵》中黑人老头家的装饰有何象征意义

段时间我曾为某震惊全国的突发写过篇帖子,没想到在各大论坛发表后只有三个结果,一是锁帖,二是封帖,三是根本不放出来,即便收藏在自己的博客里,也被管理员给偷偷删掉了。眼见辛辛苦苦写的帖子落这种下场,直气得我大热天里手脚冰凉。想来想去,直到今天我终于大彻大悟,我虫虫在这里向各位斑竹郑重承诺:“从今以后再不写此案的任何帖子,其它任何帖子也决不出现涉案人的姓名。”

今天写的帖子和这就一点关系都没有了,是想和大家探讨一部著名的革命传统教育**,算是一篇影评吧。这部**也许很多人都看过,是以前珠江**制片厂的《大浪淘沙》,**里的主人公叫靳恭绶,是民国时山东的一个农民青年。**刚开始的时候,正是他逃命在外之日。

原来他的父亲和当地的地主有某种债务纠纷,因他父亲到期未还,和地主发生了争执,也许是地主要债要得急了点,也许是靳老爹心路窄了点,到了晚上靳老爹居然上吊死了。气得靳恭绶抚尸大哭。

“我也不是好惹的!”**里靳恭绶向朋友们回忆往事时咬牙切齿地说道:“当晚我就去地主家放了一把火,还把地主一家给杀了。”

从此他浪迹江湖,结识了几个类似的江湖朋友,悠闲之中还认识了谢晖、刘芬等漂亮MM。经谢晖介绍,几兄弟一同去济南报考了军阀张宗昌的公费师范学校。张宗昌虽说是大字不识的军阀,却对知识分子格外敬重,学费全免外,还全额资助师范生读书。说来也怪,这种学校不仅连我们现在政治审查都没有,连都不看,根本不管考生是不是在逃犯就录取了这些人。

按说靳恭绶等犯被张宗昌收留,有吃有喝有钱花,摆脱了流浪生活,总该对人家感恩戴德了吧。可是恰恰相反,靳恭绶业余时间除了和漂亮MM谢晖谈情说爱——“谈人生,谈理想,谈宇宙”以外,都花在各种反对军阀的政治活动上,甚至多次组织参与反对当局的油行四威,每当与前来驱散“不明真相的群众”的警察搏斗的时候,他总是冲锋在前。最后这几个人还嫌闹得不解气,干脆一跺脚去了湖南报考军校,穿上军装扛起枪,痛痛快快地干起了大事业,直到跟着上了井岗山。

影片从未对靳恭绶因债务纠纷的事情有过任何指责和歧视,也不提倡什么“偿命”、“依法治国”、“普法教育”,更未象现在某些自以为自己多么理性网友那样,动不动就很麻木地样子说什么:“凡是生命都应该珍惜”,“为什么不去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啊?”要求被压迫者单方面去体谅压迫者,以换取所谓的“和谐”。相反,这部影片却用这样一个个情节证明了一个伟大的道理并大为赞扬,那就是“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以此说明靳恭绶作为劳动人民的代表,天生觉悟就那么高,用刀子去处理债务纠纷,去报仇,处理得很对!

除了他的结义三弟余鸿奎而外,影片中几乎所有角色都接受靳恭绶这么做,认为这么做“很正常啊”。只有那被塑为反面角色的三弟余鸿奎在和靳恭绶吵架时,忍不住骂了他一句:“犯”。而靳恭绶被骂时不仅不忏悔,反而觉得受了污辱,反而觉得自己理直气壮,气得凶相毕露,动手打了余鸿奎一拳。最后这个反对报私仇的余鸿奎在影片当了叛徒,被兄弟们打死,而当过犯的靳恭绶从未为那些被他杀掉的人去抵命,因为他后来已经从政了,刑事责任一笔勾销。

靳恭绶在影片中被塑为英雄,可见,因一些小事去放火报私仇,起码在旧社会,乃至在拍摄该影片的上世纪六十年代,无论是民间还是官方,都是广为传颂并广为提倡的,是一种英雄的象征。我就不知道这事情要是发生在现在,民间和官方是怎么看的?是否也一致认为,在受到冤屈时可以不经法律途径自己解决,或者在寻求法律要求赔偿而不能如愿后提倡这样去自我解决呢?

我不知道人类的观念在短短时间里怎么会变得这么快?反正我是很羡慕以前的那种生活的,你看,江湖有那么多供各路好汉的容身之所,广阔天地,大有作为。你看,国家有那么多可以施展抱负的地方,不需户口不需,更没听说过暂住证,流窜犯也可以报考大学甚至军校,由国家花钱供流窜犯读书,流窜犯还可以随时携枪潜逃去“起义”。这在我们现在感觉不可思议的事情,在那时是那样的简单……

而现在的青年人呢?好象生活在笼子里,办任何事情都要先办好无数的证件,得被人审查无数遍才能考试,就是考上了还不一定有钱去读,只好在家当“宅男宅女”。要是发生流窜犯考取大学隐藏起来的事情,会被当成奇闻登在新浪搜狐网易的首页。

想到这些,我越发感到困惑了,我们这个社会是在前进呢?还是正好相反呢?难道活动范围越来越小,才算是发展吗?难道自由越来越少是前进吗?难道法律越来越多,多得律师也记不住,一不小心就算犯了法才算是进步吗?难道受了冤枉,法律解决不了,还不允许取自己的方式去追求公正,才算是文明吗?

我脑子有点乱了,今天借这部**向大家请教请教,看哪位有高见呢?

杰克·托伦斯是一名作家,为了摆脱工作上的失意,他决定接管一家奢华的山间饭店。那是一间座落偏僻,处处露着阴森之气的大屋,据说它的前一任管理者曾莫名地丧失了理智,并了他的全家。但是杰克没有听从朋友丹尼的劝告,和妻子温蒂一起搬进了这幢饭店。他们制订了新的规矩,杰克还专门设立了一个供自己创作的休息室。然而,诡异渐渐地从平静的表面浮现出来。杰克开始经常出入饭店的酒吧,寻找有关自己的过去,回忆脑海里那些血淋淋的画面;反常的事情终于无可避免地发生了……

许多看过这部**的人都指责它是一部“垃圾”,看得观众莫名其妙。

的确,看这部片子需要做足很多功课,和《达芬奇密码》不同,后者从头到尾都有完整的逻辑推理,即使观众对宗教背景一窍不通,也能从这套完整的推理中想通大半。而《闪灵》是一部悬念设计十分明显,但是答案却极为隐讳的恐惧片,正因为它的答案和寓意的隐讳性,才使得它被无辜地冠以“垃圾”的恶名。

这部影片中最常出现的一个词就是“闪灵”,可以说,整部影片的故事情节都是围绕这个词来展开的。那么,究竟什么是“闪灵”呢?

“闪灵”一词是根据原著“shining”翻译而来。很多影评说,它在本片中是第六感的意思。这一点我不完全赞同。在反复温习了此片不下十遍之后,我给“闪灵”一词下了一个自认为比较准确的定义——遥感能力。如我们所知,第六感通常是用于感应未来可能发生的事,或者是在危急状况下协助人们作出正确抉择的一种能力,更多地可以说是直觉。而遥感能力,既可以穿越未来,也可以重现已经发生的事。它决不等于单纯的直觉,它是由主观意念和客观环境相互刺激作用产生的,在某种程度上讲,它等同于潜意识的超前反应。

在大致了解了闪灵的意义之后,让我们将这部影片的各个细节从头温习一遍,值得一提的是片中多次运用到流动的拍摄角度,光影的效果非常出色。

影片开头是主人公Jack来到overlook hotel面试管理员的职位。负责人告诉了他10年曾在这里发生过的一件惨案:上任管理员Charles Grady在冬天的某一天将妻子女儿砍死,并开枪自杀。

镜头切换,Jack的妻子Wendy和儿子Danny出场。一开始,Danny就提前知道了爸爸的面试将会成功,这是Danny的闪灵第一次启用。

而负责人带领Jack全家参观酒店的时候,Danny的闪灵第二次启用了。他在游戏室的门口看见了之前在他梦中出现过的双胞胎姐妹。带着疑问和一丝恐惧,在同样有着闪灵的黑人厨师Dick面前,Danny提到了237房间。

紧接下来,导演以日记的形式将情节的发展展现给了观众。

1、a month later

Jack早上醒来,对Wendy说,自己对这个地方似曾相识。下午,Wendy带着Danny进入树篱迷宫嬉戏,而Jack身在其外,却从桌上的迷宫模型中看见了Wendy和Danny。

2、Tuesday

天气预报告知,丹佛市即将面临一场暴风雪。Wendy去告诉Jack这一消息,意在提醒大家早作准备,结果Jack说她打断了自己的写作思路雷霆。还订下了以后不得随便进入打扰他的所谓“新规矩”。

3、Thursday

这一天的事情特别简单,也尤为深刻,除了Wendy和Danny在雪地里嬉戏的身影,镜头长时间定位在Jack的脸上。他的眼神看起来呆滞而且诡异,脸上挂着神秘莫测的微笑。

4、Saturday

Wendy试图用无线电与外界联络,居然成功了。为了防止意外,她将无线电一直开着。而Danny第三次看见了双胞胎姐妹,更甚者,他看到了姐妹俩死时鲜血四溅的惨状。Danny的闪灵第三次启用,它告诉Danny,他所看到的都不是真的。

5、Monday

Danny和Wendy看着电视,Danny提出要去房间拿自己的消防车。Wendy让他不要吵醒爸爸。而当Danny轻手轻脚进入房间,却发现Jack并没有休息,而是呆坐在床沿。Jack将Danny抱起来,跟他说了一些话。Jack反复的强调自己有多爱Danny。这一段可能是整部影片中唯一让人稍感温馨的画面了,尽管Jack的说话方式和面部表情越来越让人感到诡异可怖。

6、Wednesday

Danny在酒店走廊上玩,突然一个球滚到了他的面前,他抬起头,看见他一直深为害怕的237房间不知道被谁把门打开了,好奇心驱使,他还是走了进去。

此时正在检视锅炉的Wendy突然听见Jack发狂的大叫。她跑过去,叫醒了恶梦中挣扎的Jack。Jack告诉她,“我刚做了一个有生以来最最可怕的梦,我梦见我杀了你和Danny,而且,不只是杀了,我还把你们切成一片一片……”这个时候,Danny从外面走进来,不发一言。Wendy感到困惑,走近他却发现Danny的脖子上有一大片被人掐伤的淤痕。Wendy联想到几年前Jack因为醉酒失手将Danny的手臂扯脱臼的事情,不由得怒从中来,大骂了Jack。

Jack在困扰和烦躁中走进了酒店了舞厅。此时的他,迫切需要酒精来自己,“无论付出什么代价,即使付出我该死的灵魂”,而他抬起头的时候,就看见了酒保Lloyd站在他面前,几杯酒下肚,Jack体内淤积的愤怒和委屈终于爆发了。他指责Wendy和Danny对他的人生和前途造成的影响,且一发不可收拾。

正在这时,Wendy惊慌失措的跑来告诉他,237房间有个疯女人,她才是掐伤Danny的凶手。Jack走进237房间,看到了一个全裸的女人从浴缸里走出来,亲吻他,Jack开始跟她亲吻,却在镜子里发现怀中的女人竟然是一具可怕的腐尸。他失魂落魄地跑出来,却向Wendy隐瞒了一切。

与此同时,同样有着闪灵的黑人厨师Dick预感到酒店将有不好的事情发生,于是开始试图通过各种途径与Jack一家取得联系。

Wendy要求Jack带着她和Danny下山,Jack变得异常愤怒。他拂袖而去,再一次来到舞厅的吧台买醉。

此时的舞厅正在举行一个盛大的聚会。Jack端着酒杯,被一个侍者撞倒,身上泼满了蛋酒。侍者在洗手间里为Jack小心的擦拭,无意中透露给Jack,自己的名字叫做Delbert Grady。Jack马上若有所悟,他质问眼前这名侍者,是否就是前一任那个杀死妻女的管理员。侍者起初矢口否认,但在Jack的一再坚持下,最终承认。并且,他告诉Jack,Danny正试图用他的闪灵引领陌生人来到酒店,当然,这个陌生人就是一直设法联络他们未果,决定亲自上山查探的黑人厨师Dick。

此时Danny突然怪异地叫着一个词“redrum”。Jack切断了无线电,破坏了下山用的雪地车。

7、8:00am

Wendy忍受不了精神上的折磨,决定就是否下山的问题找Jack最后一次摊牌。她手持棒球棍,小心翼翼地走进Jack日常工作的大厅,却发现Jack这段时间以来所有的作品——一大叠纸上,用不同的格式重复着一句话: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boy。(就字面上的意思是:无休无止的工作让Jack了无生趣)。同时另一间屋子的Danny再一次在卫生间的门上看到了鲜红的“redrum”。Wendy又惊又怕,Jack仿佛一个幽灵一样突然从她背后出现了。Jack开始对Wendy步步紧逼,质问她为何从不考虑自己的前途和事业,在争执中,Wendy用球棍击昏了Jack,并把他锁进了贮藏室。

8、4:00pm

Wendy发现无线电和雪地车都被破坏了。正苦思下车办法,突然Danny再一次大叫“redrum”,Wendy从梦中惊醒,发现Jack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储藏室跑了出来,此时正在疯狂地砸着卧室的门。吓得魂不附体的Wendy情急之下将Danny从卫生间的窗户塞了出去,而她自己却无法通过。Jack终于将浴室的门砸开了,Wendy无奈之下用刀割伤了Jack的手。此时Dick已经来到山上,Jack将注意力转向了攻击Dick,Wendy终于幸免于难,从卧室里走出来开始寻找Danny。此时Wendy看到了种种异像:身穿露屁股熊装为一个白人KJ的男子;舞厅里铺天盖地的骷髅头,以及头破血流,饮着血酒的侍者。Wendy拼命跑出了酒店,在Dick开来的雪地车前,她看到已经和Jack周旋了一大圈,从树篱迷宫里跑出来的Danny,母子二人拼命的爬上雪地车,终于在Jack找到他们之前逃离了这块是非之地。而Jack则在当晚冻死在迷宫。

即使你在反复多次观看这部影片之后,我相信,你也同样还有一肚子的疑问。我说过,一部好的恐惧片,必须具备的元素就是成功的悬念设置。也许你会说,但是这部影片,很多疑问都没有办法解决呀?嘘!千万不要这么说,否则我相信,库布里克这只狡猾的老狐狸正在天堂里偷偷地嘲笑我们呢!我不敢说我已经100%看懂了每一个细节,但至少关键性的部分,我自忖还能够为各位答疑。其实要看懂本片并不难,只要你掌握其中的三个关键环节:

其一、了解美国当年从西进拓荒运动到印第安人大的历史背景。我大致搜索了一下,这两件大事起讫的大致都在19世纪初到19世纪末。美国通过这两项大的运动,甩掉了一穷二白的帽子,从此踏上世界强国之列。

影片开始的时候,酒店的负责人就提到,酒店的地基是当年印第安人的墓地,甚至在修建的时候还遭到过攻击。而在19世纪,正值西部拓荒运动和种族灭绝政策进行,到了20世纪初,也就是酒店竣工之时,这两项运动均已基本结束,可想而知这富丽堂皇下面掩埋了多少印第安人的累累白骨!

有的影评认为,Jack是受到了死去的印第安人的诅咒,借杀掉自己的亲人来对美国白人展开报复,当然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不过我的观点是,Jack实际上是当年西部拓荒运动中西进的殖民者的缩影,而他的妻子和儿子,可以看作是当年惨遭杀戮的印第安原住居民的写照。为什么呢?影片中有一个最明显的提示:影片开始,Jack驾车载着妻儿前往酒店的途中,谈到曾经有一批“蓬车时代的殖民组织多纳”,葬身于这一带山脉的白雪之中,我开始也是一头雾水,不明白这个“蓬车时代”究竟做何指?但是看到最后,Jack第一次去舞厅的吧台买醉的时候,曾经对酒保Lloyd说过两句话,一句是:“白人的使命是……”,另一句是:“在货车上过了备受煎熬的5个月,我回来了……”很多人可能根本没有注意过这两句话,尤其是后一句,最初我反复不得其解,不明白为什么突然扯到“货车”?而且还在上面呆了5个月?后来我试图从货车这个单词“truck”上寻找答案。查了英汉词典,truck其中一解是敞篷的卡车,至此,我便恍然大悟,这与片头所说的“蓬车时代”是不谋而合的,只不过翻译者没有联系上下文,前后翻译并不对称,才造成了一个理解的误区。明白了这一点,再上网查询一下,很容易发现,所谓的“蓬车时代”实际上是美国西部拓荒运动的代称,由于那个时代西进的拓荒者,大多喜欢使用敞篷卡车作为交通工具,故而有此一说。

如此届时,相信观众已不难理解为何我说Jack所代表的是当年西进的殖民者。但是,他本身最初只不过是一个作家,一个事业颇不得志的作家,为何会突然转变成殖民者的缩影呢?这就是第二点我要说的。

其二、影片中到底有哪些人拥有闪灵?

当然,肯定很多人认为我这个问题白痴,当然了,影片中很明白地告诉我们,Jack的儿子Danny和黑人厨师Dick都拥有闪灵。这当然不错。但是我所要说的,是影片中隐藏得比较隐讳的两个拥有闪灵的人物。

首先,如果观众仔细地看过影片至少三遍以上,或者仔细地推敲过我上面所温习的影片细节,不难发现如下几个悬念:为什么Jack从桌上的模型就能感觉到他们母子身在迷宫何处?为什么在出事前一天,Jack做梦竟然会梦到自己杀死了妻儿而第二天他就真的开始追杀他们?为什么Jack去舞厅买醉的时候他能够看到酒保而Wendy却不能?为什么Jack走近237房间会看到那具实为腐尸的?以及为什么Jack第二次去舞厅会遇到Grady?对!Jack has the shinning too!而且他的闪灵是这部影片中运用地最为频繁和强烈的。前面已经说了,闪灵是一种主观意识和客观环境交互刺激的产物,顾名思义,闪灵能力的强弱和这二者的影响程度是成正比的。现在,让我们基于这样的理解,再来分析Jack从入住到发狂的全过程,就很顺理成章了:

Jack最初是一个收入低微的教师,生活所迫不得不转行当了作家,而经济情况入不敷出让他被迫受聘为酒店管理员。他渴望在这5个月与世隔绝的安静生活里找到灵感,写出一篇好的作品。而在生活上,似乎Jack无论怎么样努力,也始终无法成为一个好的父亲,就像他对酒保Lloyd抱怨的那样:“只要我还活着,那个……她就不会让我忘记发生过的事情。”,很显然,由于几年前酒后无意中对儿子Danny的伤害,妻子Wendy一直铭记在心,并常常借此打击他做为一个父亲的责任心和自信心。表面上,Jack为了维持家庭的和睦以及儿子的信任,他尽力戒酒,5个月来没有沾过一滴酒精,然而实际上,Wendy不断揭他疮疤,已经深深地伤害了他的自尊。加上事业上的不得志,他的心理实际上已经异常脆弱。值得一提的事,他强调他“5个月”没有沾过酒精,又说“在货车上过了备受煎熬的5个月”,上下联系可以感觉到,实际上此时Jack已经逐渐在预先接受了“多纳组织”以及“酒店的地基是印第安人的墓地”这两个客观提示下逐渐潜移默化了。

作为一个男人,在事业和家庭均不如意的情况下,最需要的是来自亲人的抚慰。但是很明显,就这一点而言,Wendy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妻子。她不知道呵护Jack摇摇欲坠的自尊,反而有意无意的打击他。她在看到Danny脖子上的伤痕之后,第一反应就是大声责骂Jack而不管真相究竟如何,同时,她也不懂得丈夫的压力是如何之大,而她应该如何去帮助他来缓解。在出事之后,她一再致意要求Jack带她们母子下山,正如Jack所说:“你有没有考虑过哪怕是一分钟?考虑过我对雇主的责任?考虑过我的前途?”当然作为一个母亲,她的行为无可厚非,但是作为一个妻子,她的行为无疑为Jack心理的崩溃打了一针催化剂。

Jack第一次走进舞厅,便是在Wendy不容分辨误解的前提下。这时候的他,心里异常愤怒和痛苦,得不到家人的谅解,前途渺茫,加上之前早已接受过的两个提示,他看到了Lloyd。此时的他,迫切希望能用酒精自己,希望有人来分担他的无助。但这时候他心里还尚存一线理智,所以Lloyd仅仅是按照他心里所希望的那样,给了他两杯酒,并没有向他提到其他。Jack内心还是渴望家人的支持,心存幻想,他走进237房间看到的美女变成腐尸,实际上是一个希望破灭的过程。当然另一个因素是,他的潜意识已经接受了之前负责人给他提到过的前任管理员在此杀妻女的心理暗示。

而当他第二次走进舞厅,是和Wendy为了下山的事情大吵一架之后摔门而去。此时的他,对妻子的理解和安慰已经完全绝望。他的心里除了愤怒还是愤怒,因此这一次他看到了Delbert Grady。这说明,此时他对妻儿的感情再也无法和他心里积压已久的不满相比了。Grady告诉他,对于妻子和儿女想要逃离酒店的做法,必须“改正他们”。很明显,此时对于Jack来说,妻儿越要逃离酒店,就是越想毁掉他的前途,越想挑战他作为丈夫和父亲的尊严,因此必须像Grady那样,及时阻止他们。

正如Wendy发现Jack手稿上的那句话: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boy。过重的压力使得Jack一直面临崩溃的边缘。然而为时已晚。Jack的潜意识已经转变成了一个一心想要维护自己尊严,为自己赢得前途和荣誉的“西部殖民者”,妻子和儿子在他眼里已经成为障碍,他的心灵已经彻底裂变异化了。

除此之外,Jack在影片中其他的地方也不断表现出他的闪灵,从最初他觉得这个地方“似曾相识”,这时他的闪灵还很模糊,不是特别强烈,是因为他还未受到大的刺激,到后来看到酒保,看到Delbert Grady,看到……随着他受到的刺激越来越大,他的闪灵也越来越强烈。

影片中另一个隐蔽的拥有闪灵的人物,便是Jack的妻子Wendy。实际上,Wendy的闪灵是很弱的,只是在最后一刻,受到丈夫发狂的巨大刺激,她才能够看到那些怪异的景象。

其三、库布里克的文字游戏

库布里克的确够狡猾,他在影片中好几个地方玩弄了文字游戏,将情节变得更加神秘复杂:

Charles Grady & Delbert Grady

不知道观众有没有注意过,酒店负责人提到过的前任管理员叫Charles Grady,而后来出现在Jack面前的那位却叫Delbert Grady,这个细节告诉我们,Delbert Grady、Lloyd或者是舞厅的一大群人,他们都不是鬼,而是Jack在无数的心理暗示下潜意识中出现的人物;鬼是不会弄错自己的名字的,只有潜意识的产物才具有这样的不确定性。所以Jack第一次看到酒保,就马上叫出了他的名字Lloyd。

2、redrum

这个单词在影片中总共出现了三次,都是在Danny口中或脑海中出现的。我想绝大多数观众应该都没有注意到这个词,或者即使注意到了,也不知所云?因为这个单词没有字幕翻译,只能靠观众基于自己对影片的理解去解释。从这个单词出现的次数和场合来看,它肯定是有特殊意义的。究竟是什么呢?

最开始,我尝试用拆词法,有两种拆法,可以拆成red+rum,也可以拆成re+drum。Rum有酒或者古怪的意思,但这样字面意义说不通,而后者可以解释成“重复敲打”,但这样发音又和影片中不相符。直到我第4次看这部影片的时候,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走入了库布里克的文字陷阱。

不知道观众注意没有,Danny脑海中出现的,以及他写在浴室门上的“redrum”,其中后面“drum”四个字母是左右颠倒的,这提示我们什么呢?对!把“redrum”这个单词倒过来看!是什么?——murder!谋杀!这样意义就相当清楚了。“re”两个字母没有倒写,可以理解为这两个字母需要强调,这样再联系起来就是“re-murder”!再次谋杀!Danny的闪灵实际上还不是特别强烈,因为他在出事之前并没有受到多大的刺激,只是长期以来和Tony交谈的习惯使他自发地运用闪灵去遥感某些即将发生的危险的事情。

蓬车时代&货车——truck的诠释

这一点之前已经细说过,不再赘述。

理解了上面我说的三点,你是否觉得这部影片不再那么难懂了呢?当然,一些小的疑问也能够相应解释了:

Danny脖子上的伤痕可以归结为他们一家三口闪灵的共同作用:Jack心里早有了“前任管理员惨案”的暗示,Danny之前受到了“237房间发生过不好的事情”的干扰,而Wendy基于早几年Jack对Danny的伤害,因此她看到了Danny脖子上的伤痕。

Jack被Wendy关在储藏室里,他是怎么出来的呢?the shinning!正如影片开头黑人厨师和Danny的对话:“有很多人拥有闪灵,但是他们根本不知道,更不知道它的力量有多大!”闪灵的力量有多大呢?还是那句话,看主观意识和客观环境的刺激程度了。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对于237房间的解释,很多影评认为。237这个数字代表的意义是美国对印第安人237天的。这种说法是没有根据的。史料记载,美国的种族灭绝政策前后持续了大约一个世纪,短短237天,绝对不可能让3000多万的印第安人口锐减到不足80万。

这部影片自问世以来,就被奉为世界恐怖片之最。编剧构思之精巧绝妙,达到了空前的程度,起码毫不夸张地说,到目前为止,这方面还没有任何一部同类**能够超越它的成就。同时,这部影片的拍摄手法也极为出彩,影片中多次运用了流动跟进的镜头,以及小孩的视角,尤其是Danny骑车经过237房间时,那一个仰视的镜头相当出色,将恐惧紧张的气氛烘托到一个高潮。此外,周围环境光与影的流动效果本身也给了观众一种诡异凄冷的气氛。

有人说,看这部影片,实际上就是看一个男人的毁灭过程。也有人说,是一部变相的印第安人血泪史。正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部好的影片,它的寓意绝对不会停留在粗浅的某一个层面。即使看一万遍,也能有新的感触。何必强要将它原本的感染力削弱呢?